九合顧問觀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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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訂了考核目標,業績不增反降,為什么會這樣?
某連鎖服務企業,原先大部分員工都是拿固定工資的,中高層管理人員拿的是年薪制,即月度薪酬是固定的,年終通過考核發放年薪部分,其中年終薪酬占全年薪酬30%-40%。原來這部分的工資到了年底也是足額發放,所謂的考核只是一種形式,若公司業績好的話,老板再補多幾年月的工資作為年終獎。
但是這幾年,市場萎縮業績下滑,老板覺得自己一個人撐著很辛苦,但是管理者依然按過去的狀態開展工作。老板著急員工不急,老板自然就要想辦法解決這個問題。
2017年新年伊始,老板跟所有管理層談話,宣布公司訂下了新年目標,并且將目標與管理層的年薪部分掛鉤,而且力度不小。在2016年,公司營業額約8000多萬元,新年目標為9800多萬元,可是2015年為8200多萬,也就是說上年比上上年是下降的,而新年目標反而上升了20%多,其他目標包括毛利額、毛利率、成本率、費用率等指標也同樣提出較高的目標要求。
管理層人員雖然對老板訂立的目標心存諸多質疑和不滿,但是礙于老板威嚴,不斷公開挑戰,而且月度薪酬是固定的、有保障的,所以大家都抱著努力試試看的態度干了再說。
轉眼到了2017年底,公司營業額目標不僅沒有達到9800萬的目標,反而出現了極為反常的結果:
1、當年營業額8500多萬元,相比上年略有增長,但離預算目標相差甚遠。
2、由于公司是按營業額9800萬元來訂預算的,為了達到這個目標,公司增加了宣傳費用開支、增設了30多個工作崗位、購置了一批新的工作設施、儲備了不少的管理層人員,從利潤來看,上年是680多萬,當年只有320萬元,整整下降了一半之多。
3、全年除了離年終最近的第4季度,大家很拼命(因為目標兌現就在眼前),其他3個季度,管理人員對考核并無緊迫感。
到了真正要兌現考核的時候,老板安排HR和財務通過考核結果計算管理人員年薪,很多人的年薪都打了對折,消息不脛而走,引起員工極大的不滿,大家紛紛表示,這一年我們都很用心、很辛苦,而且營業額還比上年增長了,只是老板目標訂得太高,至于利潤下降主要是因為市場、材料、租金等外部原因造成的,不是自己可以控制,所以減扣年薪非常不合理等等。
由于管理層的不認可,老板只能想辦法妥協,于是老板做了一個折中,在年薪對折與全額之間找了一個平均值。即使這樣,在年后依然有幾個關鍵部門的負責人提出了離職,老板通過給他們加薪的方式才把人留下來。
為什么公司給員工加了績效工資,員工依然不滿意不努力?
這十年來,由于勞動力市場發生形式上的逆轉,招人難、人員流失大,成為很多企業的常態。老板被迫以不斷加工資的方式招人、留人,但依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。
有一家工貿型企業,前幾年就開始推行績效考核工資制,即將員工的薪酬主要分拆為兩個部分組成(除全勤獎、交通補助等以外):基本工資+績效工資。最初的時候,績效工資也是從原來的固定工資中挖出來的,然后公司又往績效工資中填入一部分(即每年額外加的工資),績效工資與部門或崗位的KPI考核結果掛鉤。
舉例說明:
比如人力資源部經理,原來固定工資是每月10000元,現在改為9000元(基本工資)+1000元(績效工資),為了推行KPI,老板以加工資的方式往其績效工資中填入了1000元,當年其薪酬結構就變成了9000元(基本工資)+2000元(績效工資)。以后每年加的工資都往績效工資項目里面裝。
在加了績效工資后,公司每月都要推行KPI考核,并將KPI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部分掛鉤。不過,訂立 KPI考核指標的目標,一般都比過去的結果高不少,比如,去年某月員工流失率為4.5%,公司要求下降10%;去年員工工資費用率為22.6%,公司也硬性要求下調至22.1%。在這種考核之下,該名HR經理每月只能拿到80分上下,100分是滿分。這就意味著他的績效工資基本上都要打上8折左右,平均每個月要比原來的基礎工資少拿400元。
當時老板自己認為這沒什么問題,因為公司給他的績效工資項目中預先裝入了1000元的,現在每月扣點沒關系,因為HR經理每月還是多拿了600多元的。
可是,人家HR經理不這么認為。頭兩個月他還能接受,因為畢竟老板給他加了工資的,而且確有不少剩的。慢慢的他變成了忍受,后面他實在受不了,找老板溝通,否定了KPI的存在價值。為什么呢?因為他在兩三個月以后,開始認為11000元/月是他應得的工資,現在老板訂出這么高且極不合理的目標,分明就是在扣自己應得的勞動收入。
這種情況,不僅是HR經理不滿意,其他的部門經理也在不斷抱怨和反饋類似的問題,而且有不少管理者消極怠工,認為受到了老板的刁難或不公正待遇。